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问答> 正文

党内选举的规则

党内选举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由党员直接或间接行使选举权利,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基本规则和程序。以下是党内选举的一些主要规则:

选举方式

党内选举的规则

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选举。

选举程序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

选举原则

党内选举的原则包括与党章保持一致原则、普遍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自由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多数决定原则。

选举纪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实施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是更加严肃党内选举铁的纪律,是更进一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体现党员意志、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是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和必须遵循的准则。

选举实施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以上规则和程序是为了保证党内选举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民主性,确保党员的意志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